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足果汁含量不达标
本报讯 (记者 薛慧卿) 夏季来临,各类饮料热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天公布的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部分碳酸饮料二氧化碳含量不足,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不达标,市民夏日喝饮料也要提防另类“短斤缺两”。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从本市5家大型商场和超市随机购买了19种碳酸饮料。经检测,6种样品的部分指标实测值与标准值不符,全部符合率只有68.4%;其中,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足是主要问题。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一个特征性指标,足够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够使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作用,饮用后比较爽口。
国家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气容量必须达到一定的含量(标准值≥2.0倍),否则就不能称为碳酸饮料。而本次比较试验中——
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厂生产的500ml/瓶酸梅汽水(2004年6月1日生产),二氧化碳气容量实测值为1.4倍;
上海杰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600ml/瓶莱蒙汽水(2004年8月2日生产),二氧化碳气容量实测值为1.7倍;
上海正广和汽水有限公司生产的600ml/瓶正广和盐汽水(2004年7月24日生产),二氧化碳气容量实测值为1.6倍。
果汁饮料由水、果汁和食品添加剂调制而成,其果汁含量不能低于10%,否则只能称为果味饮料。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从本市7家大型超市随机购买了29种样品,经检测,4种样品的部分实测值与标准值或明示值不符——
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销售的由上海杰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气泡桔橙汁(2004年8月4日生产,规格:600ml/瓶)的果汁实测值只有0.73%。
-还有3种果汁饮料样品的标签标识不完整。
据专家介绍,导致果汁含量不达标主要有3方面原因:
-原料问题,有些企业将橙(柑、桔)皮一起榨入,致使果汁含量降低;
-生产过程把关不严,稀释过多;
-灌装时未搅拌均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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