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饭从业人员每天要晨检
晚报讯 盒饭配送将有法可依,从业人员每天必须经过晨检才可上岗工作。记者昨天从市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8月正式实施。
据统计,目前上海市盒饭加工合法经营单位共有180余家(除供应学校的盒饭单位),日
生产能力25万份。
由于盒饭供餐方式不同于一般食品加工,膳食从烹调到食用有一段间隔期,其间还需经过分装、分送等环节,只要一个环节操作不规范,就可能引发食物中毒。据统计,2004年,上海因食用不洁盒饭引起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13起,385人因食用盒饭发生食物中毒。
根据《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办法》还明确了配送单位、用餐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责任。集体用餐的配送单位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经监管部门审核许可;不得向无证商贩采购原料,原料初加工必须经过查验、拣选、浸洗等程序;根据不同方式加工的膳食分别控制其分装、储存和运输时的温度以及食用时间;集体用餐单位应向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单位订购盒饭;参与膳食分装、发放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场所、成品、从业人员都进行检查,从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包装等给予指导;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采取封存现场、膳食等控制措施,接到中毒事故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办法》还鼓励本市符合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积极拓展集体用餐市场,用餐员工发现问题要积极举报。
焦扬还表示,政府部门根据夏令季节的特点,将加大对盒饭桶饭供应单位的管理,关注建筑工地的三餐情况,对超市熟食也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屡次整改仍存在卫生问题的生产加工单位吊销其营业执照。
作者:□记者 孟录燕 实习生 杨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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