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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宣传违反广告法 一个“最”字被罚三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8:54 法制晚报

  本报讯散热器宣传册上使用了一个“最”字,让佛山萨恩耐特散热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付出了3000元的代价。昨天,该公司因使用违规广告语言被通州工商分局处罚。

  今年1月份该公司印制了印有“萨恩耐特牌新型散热器采用中国最具权威的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专利技术产品……”等内容的产品宣传册,使用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了广告法。

  作者:裴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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