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农业部回应:三证齐全 蚊香致癌没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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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7:29 北京晨报 | |||||||||
记者 杜娟 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共同回应“蚊香致癌”传闻—— 晨报讯(记者 杜娟)针对“一盘蚊香所释放有害微粒与137支烟相同”“蚊香中含有致癌物质”等传闻,昨天,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表态:市场上三证齐全的蚊香经过了严格的检
今年入夏以来,重庆市消协和湖南消协先后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蚊香的副作用。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对此定性为“不负责任”、“没有根据”的做法。 昨天,联合国环境署医用技术备择委员会委员游一中表示,经过他的调查,传言最初起源于美国的一篇论文,其中讨论了蚊香释放物和人体健康的关系。“但是,这只是一家之言,整篇论文缺乏动物、人体试验支撑。而且只是讨论了蚊香在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释放的烟雾,没有考虑到蚊香中的杀虫药剂。如果是这样,家庭、庙宇里的香火已经绵延了千年,却没有任何问题。”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麻毅进解释:“蚊香中驱蚊的主要有效成分丙烯菊酯,具有高效低毒的特点。而作为蚊香的载体炭粉所采用的粘合剂采用玉米、小麦等天然作物中提取的淀粉作粘结剂,不含任何有害的化学物质。如今市场上销售的蚊香,基本是由经烧制过的无烟炭粉和碳水化合物组成,蚊香的颜色也是来自炭粉的自然黑,无需用染料。与过去的绿蚊香相比,无烟黑蚊香的烟尘量仅为有烟蚊香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已经是非常小了。”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张新玲也表示,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国家发改委才会发放生产许可证。而农业部药检所叶纪明也表示,他们也要经过一系列安全性、有效性的测试,才会发放农药登记证,此外,还要看清蚊香外包装上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消费者在购买时认清这三项,就可以放心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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