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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开始QS标识大检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7:22 北京晚报

  7月1日前生产的无标产品保质期内还能卖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本报昨天报道的《无QS标识食品仍在卖》一文,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识的合格产品,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质监部门将从9月1日起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对十类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市质监局质管处董处长告诉记者,虽然从7月1日起,十类食品开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无QS标识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销售。但有关部门给了食品企业一个“缓冲期”,就是要求在7月1日到8月31日期间,还没有获得QS许可证的企业应尽快整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从9月1日起,各级质监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十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无证生产销售的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追查无证食品的生产者。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允许其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自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十类食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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