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汽油票下月兑换 需按当日油价补齐差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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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 17:5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了解到,本市油品价格再次调整后,第二季度的汽油票兑换工作将仍然照此前公布的从7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为止,兑换价格将参照兑换日当天的油价。由于第二季度内本市汽油价格经历了一降一升两次调整,对此,北京石油公司表示,兑换时,将按照消费者手中汽油票购买时的价格与兑换日当日的汽油价格的差价,来计算消费者需要退钱还是需要补钱以及具体的差价金额。
记者还了解到,消费者手中2004年买的汽油票,将可以继续使用到今年9月30日,而消费者在今年4月15日以前购买的汽油票,将可以用到今年年底。这两个时间购买的汽油票,在使用时不受汽油价格是否调整的影响。 今年4月14日,北京石油公司发布了公告,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对油票销售和兑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缩短了油票有效期,由过去的年内有效变为季度有效;二是兑换油票执行当期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但是在4月15日以前售出的油票,仍按照原有的政策使用。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消费者利用油票差价进行投机,同时可以让石油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回避风险。 对于不少有车族关心的7月1日北京将强制使用欧Ⅲ标准的汽油的价格问题,北京石油公司新闻发言人李志敏表示,欧Ⅲ油价格政策由发改委制定,是否上涨或者幅度如何,目前北京石油公司还没有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信息。 另外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4月15日以后购买的汽油票在7月31日兑换期截止后将会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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