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分配应有总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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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 11:56 新京报 | ||||||||
针对为买经济适用房而昼夜排队的现象,北京市建委下一步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以缓解矛盾。将房源、购房者等信息在网上公布,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房资格,意义在于减少了购房者的“排队之累”;但如果政府不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参与摇号的人可能会远远多于现场排队的人。如此一来,购房者减少了“排队之累”,却又会带来“机会之忧”。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在最关键的购房资格审查上,除了提出“用购房人提供完税证明作为申请购房的辅助条件”外,政府更多还是指望通过“社会公示,有举再究”,比被动地将审核放到事后强;而以公示追查等事后措施为主,容易带来许多麻烦,纠错成本也会提高很多。 在开发经济适用房之初,政府可能没有想到要面临分配难题。可客观事实是,在告别了“单位福利分房”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方式还没有完全与市场接轨。单位不管了,总要有人管。因此,从立项到入住各个环节,经济适用房都是名副其实的“民生工程”,即使再琐碎,政府也不能推卸责任。 现在的问题在于,核实购房者收入和住房现状,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交给开发商来操作,会有很多不规范;而按照政府的职能,是否有能力承担这样的工作,目前来看还是个未知数。 笔者以为,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问题,亟须提上政府较高级别的议事日程,以系统化的思路,拿出总体解决方案;而不能总指望通过“摇号”、“完税证明”等修修补补、小打小闹式的举措。 □马龙生(北京市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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