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潘婷广告叫停 宝洁昨发声明喊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8:39 法制晚报 | ||||||||
张晓莺 王晓荃 本报讯 浙江省工商局查处宝洁旗下广告的事件再次升级。6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向媒体发出了《行政建议书》,建议省内所有媒体立即停止发布宝洁公司“潘婷”洗发水广告,称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昨日,宝洁公司发布声明表示,对于浙江省工商局在事先未同其公司沟通,以及在对所涉及的广告调查未有定论的情况下,直接向媒体发出《行政建议书》叫停广告的做法,表示惊讶及不解。 对于广告片中提到的氨基酸维他命原成分及对于“秀发十倍强韧”的描述,宝洁公司称都有其研发中心实验室数据支持,并经过国内权威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验证。 今天上午,针对北京地区是否会叫停宝洁公司相关广告,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事仍待进一步了解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