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抱怨潘婷广告被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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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9:1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笑红 实习生 余洋) 宝洁公司旗下“潘婷”洗发水广告因涉嫌违法,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紧急叫停。昨晚,宝洁中国公司发来紧急声明表示,对浙江省工商局在对所涉及的广告调查未有定论的情况下作出此决定表示“惊讶和不解”,同时宝洁还声称:其所有品牌产品的电视广告播出程序,完全符合《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昨天拿到的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新闻稿上表示,“潘婷”洗发水广告宣称洗发水能补充头发氨基酸,“能够让头发十倍坚韧,效果能够持续终身”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紧急向媒体发出《行政建议书》,要求所有媒体立即停止发布这一涉嫌违法的广告,并对宝洁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浙江省工商局新闻稿中所提到的“潘婷”洗发水广告的质疑,宝洁昨天的解释是:浙江省工商局提到的“效果能够持续终身”的说法,宝洁在中国的所有“潘婷”广告中从未使用过;广告中提到的氨基酸维他命原成分及对于“秀发十倍强韧”的描述都有宝洁研发中心实验室数据支持,并经过国内权威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验证。 宝洁还表示对自己生产的所有品牌产品及其市场广告宣传,包括“潘婷”,是有信心的、负责任的,公司一贯注重产品科研开发,产品的广告宣传用语是基于严格的科学试验,有科学数据支持,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制度。同时,所有电视广告宣传用语都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广告播出程序,完全符合《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另据了解,除了此次被“潘婷”洗发水被叫停外,据《宁波日报》报道,宁波鼓楼工商所经检队相关负责人日前称,该所认为宝洁公司旗下品牌“潘婷”洗发水、“海飞丝”洗发水、“舒肤佳”香皂和“佳洁士”牙膏等四种产品都涉嫌虚假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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