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北方区出面协调原定听证会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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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3:0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夏炜 发自北京 原定于21日举行的“家乐福中关村店涉嫌虚假宣传”公开听证会并没有如期举行。家乐福北方区公关经理尹庄前天晚些时候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这个听证会暂时没有举行,我们正在同工商行政部门加强沟通。”
尹庄告诉记者,家乐福方面希望与海淀区工商分局协商解决这一事件,双方沟通之后,再由后者另行决定听证会召开的时间。 记者从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获悉,在该事件发生后,一直是由家乐福中关村店方与海淀区工商分局沟通,并在接到海淀区工商分局通知后,主动要求并申请进行听证会。 据了解,听证会本安排在本月21日举行,由该局法制科主持,并向消费者和媒体开放(需提前提交参会申请)。听证会后,法制科将出具听证会裁决意见,该意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直到该局拟对该店作出“依据《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涉嫌销售侵权玩具和虚假宣传两罪并罚,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玩具外包装,并罚款20万元(20万元为《条例》对此类案件最高额度的罚款)”时,家乐福方面认识到该事件的严重性,改由家乐福北方区负责处理。 尹庄以家乐福在处理苏丹红事件和雀巢儿童奶粉事件为例,说明家乐福会支持工商部门的执法工作。“我们支持其作出的执法决定。”尹庄表示,作为一家合资企业,北京家乐福很了解中国本土的商业操作,并不存在所谓的跨国企业光环。 尹庄表示,企业对产品定价是根据供求变化和市场反映来确定的,不存在欺诈行为。在家乐福方面向分局提交的“情况说明书”介绍了家乐福超市的定价方法:“按家乐福总公司的要求,我店在购进每种商品时经由公司商品部与供应商协商,确认商品及商品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店方与供应商可再次商议,针对某单口作出特价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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