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商品进超市不得乱杀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7:40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朱烁) 从昨天起至本月27日,市工商局与市商务局草拟的《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和《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上网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价格浮动须经零售商和供货商协商一致。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目前本市的商品零售业进货交易活动中,零售商凭借强势地位,强迫供货商签订含有大量不平等条款的格式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只有少数有
外资背景的供货商才能幸免,“红苹果事件”、“仟村事件”,都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

  例如,零售商几乎都通过合同要求供货商保证提供的商品为本市最低价,否则就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高达全年销售额的30%)或者退出卖场。商超进货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以双方签约时确定的商品价格作为交易价格,同时规定价格浮动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这两份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见稿将通过“首都之窗”、“首都工商”、“市商务局”、“市商联会”、“千龙网·工商视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各零售商和供货商也可将意见整理后发至bjcc@bjcc.org.cn。两局将根据各界意见制定推出正式的示范文本。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