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承认回产事实 专家称回产奶属于正常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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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1:21 竞报 | ||||||||
近日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冲击消费者信心 本报记者 刘晨 报道 日前,光明发布公告,表示未发现郑州光明公司从市场上回收牛奶再利用生产,但同时坦言,“存在用库存产品在保质期内经检验合格再利用生产”,此举很快被指欺诈消费者。而昨日,记者采访得知,“回产奶”在业内非常普遍,但是回收利用的牛奶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消费者:“‘回产奶’太恶心”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发现,京城消费者知道郑州“光明”回奶事件的不在少数,但是,得知光明承认“回产”的消费者却不多。了解此事后,周小姐反应很激烈:“太恶心了!以前就有朋友告诫我不要买光明牛奶。但是光明一开始就否认郑州有回奶,我还觉得可信呢,没想到还真有这事。”她表示, 以后再也不买光明牛奶了。 郑州市委宣传部:“ 19.99吨库存纯奶是合格产品” 昨日,就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存在“回产”情况,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相关部门。负责此事的郑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省市以及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确实发现该公司将库存的19.99吨纯牛奶利用再生产,但是这些产品“都是经检验合格的在保质期内作为含乳饮料原料再生产的”。 该人士称,库存牛奶在保质期内经检验合格是可以利用再生产的,这是奶业的普遍做法,是正常现象。他同时表示,企业对变质的牛奶绝不可能回收再利用,因为一旦这些变质的牛奶加入到新鲜的原料奶中,会导致产品在很短的时间内变质,所以回收的牛奶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专家:“正常现象 不必恐慌” 北京中乳精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渝肯定了郑州方面的说法,但他强调: “保质期是指从第一次的生产日期到再出厂时标识的保质期限。”陈渝告诉记者,保质期内的奶产品,其物理形状均未发生变化,经过重新加工,并不违反常规又避免了浪费。 他表示,回收再利用的牛奶生产出来绝大多数不会再是常温牛奶,而是加工成为含乳饮料、保鲜奶或者能较快消费掉的奶制品。 “一个企业不可能傻到本来保质期就是3个月的牛奶回收后,重新再加工出保质期3个月的牛奶,这样不仅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企业自身的风险也加大了。”陈渝如是说。 就“回产”事件,昨日下午,记者连线光明上海总部,公关部人士叫记者发去采访传真,承诺尽快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该公司任何回复。 超市:销量不好也不下架 光明“回奶”事件曝光之初,全国各地的“光明”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北京市场也一度出现降价促销的情况。昨日,再曝出光明承认“回产”奶,被指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后,北京各大超市是否因此发生微妙变化?记者采访发现,京城各大超市均表示所售的光明牛奶有质量保证,即使销量不好也不会将其下架。 昨日,记者在西单一家商场的地下超市看到,光明牛奶摆在冰柜的一角,数量很少。而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也表示光明牛奶在正常售卖。家乐福双井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店售卖的光明牛奶都是经过北京权威部门检测的,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他表示,光明没有质量问题,尽管销量不好也不考虑下架,只有存放时间长、过了保质期的产品才会做下架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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