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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违规下月开罚 处罚标准为1000元至1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4:44 南方都市报

  商品条码违规下月开罚 处罚标准为1000元至1万元,条码是否合格消费者上网可查

  本报讯 (记者 李雅琼) 你有没有注意过,在购物结账时收银员用扫描器扫描的标识条形码是否符合标准?现在,只要将商品的条形码输入条形码查询网站,就可以了解到你所购买商品的具体信息。而出售条形码不合格商品的商家,从7月1日开始将依据《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这是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得到的消息。

  昨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市、区质监局对广州市内包括好又多、岛内价、易初莲花(万客隆)、新一佳、安南大药房等6家大中型商贸市场、超市实施商品条码管理进行检查,检查的产品涵盖了食品、酒、饮料、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必须标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产品,重点检查生产厂家是否未按规定标注商品条码,流通商家是否存在以商品条码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其他单位和个人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或者过期的厂家识别代码以及相应商品条码或伪造、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等。

  昨天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用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代替条形码;一些商品未标注条形码,情况比较严重的商品类别有药品、玩具、家电,部分进口药和省内药厂生产的中成药不符合要求的尤其多;还有一些商家不按国家标准使用店内码,部分条形码印刷不合格,导致误读、拒读率很高,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质监部门将逐步开展条码执法工作,对于现阶段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跟踪。7月1日后,质监部门将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可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消费者可登录条形码查询网址www.ancc.org.cn 和www.gdsc.net.cn 查询所买商品的条形码,如果发现商品的条形码不合格可向质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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