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买苦乐康胶囊 涉嫌擅改配方违规添加化学药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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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6:3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郑丽虹 通讯员李希存 周卓荣)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格列苯脲、格列奇特和盐酸二甲双胍等属于化学药物,禁止加入保健食品,而一种名为“苦乐康胶囊”的保健食品近日却被检出含有以上化学药物,记者前日获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已对该胶囊展开了查处行动。 据介绍,日前发出的《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部分批号“苦乐康胶囊”的紧急通知》
6月10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的《紧急通知》后,该局稽查大队立即组织了人员对福田区红岭中路、南山区桃园东路的两家苦乐康糖尿病食品专卖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出售的通知中列出的批号为20041201(非卖品)、20040902、20041201、20050401的“苦乐康胶囊”实施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共保存“苦乐康胶囊”90盒。 据了解,早在4月22日,深圳市药品检验所便检出标识为“辽宁省健康伟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苦乐康胶囊”(批号为20041202)含有化学药物苯乙双胍、罗格列酮,稽查大队也当即于4月26日、27日,对福田区红岭中路、南山区桃园东路的这两家苦乐康糖尿病食品专卖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先行登记保存其正在出售的 “苦乐康胶囊”2000余盒。 据了解,“苦乐康胶囊”添加的格列奇特、盐酸二甲双胍等都是用于治疗糖尿病的降血糖药,作为保健食品的“苦乐康胶囊”不能添加这些药物,也不能宣传所谓的疗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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