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用食品添加剂要备案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6:50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 李正勇) 昨(7)日,成都市质检局对外通报,今年7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当地质监局备案其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在质量承诺书中承诺不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要将复合添加剂的成分和含量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在质量安全承诺书中承诺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还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的台账,并定期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