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实施 细则月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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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11:1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 针对国务院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北京市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本月底出台,细则将弥补北京市没有文件禁止期房转让的政策空缺。 据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对该实施细则进行最后的调整,如果不出意外将在本月底对外公布。细则将在有关“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上,进行更为细致的说明。
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崔鲸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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