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夺命果冻召回难暴露缺陷产品管理缺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15:12 南方日报

  邓红辉

  随着小杯果冻伤人甚至夺命事件屡屡被媒体曝光,国家标准委会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前不久宣布组织专家对果冻标准进行修订,新的果冻国家强制标准将在下半年出台。然而,在新的国家标准没有出台之前,上海等地仍有儿童因食用小杯果冻堵塞气道事件发生,在上海市消委会日前专门组织的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呼吁:果冻生产厂家应自觉召回有安全隐患的
果冻。但目前尚无一家果冻生产厂家公开承诺这样做。

  夺命果冻召回难,暴露了我国在缺陷产品立法管理方面的严重缺位和部分果冻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这意味着国家标准这第一道消费安全防线出现漏洞后,第二道、第三道防线也相继失守,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门类繁多的国家标准是保护消费者消费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但标准也不是万能的,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国家标准也经常面临着滞后于市场的发展而需要修改的问题,整个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当滞后的我国就更是如此了。但是,标准缺失、滞后并不可怕,只要你还能构筑起第二道、第三道安全防线即可。

  针对缺陷产品的法律监管体系,就是保障消费安全的第二道防线。然而,我国消费市场却面临这样的问题:有针对缺陷产品的法律管理条文,但在实践上操作性太差,难以发挥现实作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显然,小杯果冻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缺陷产品,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该不得再销售这类缺陷产品;但在实践中,单靠这几行字的法律条文还不够,还得有非常细致的专门的法律规定作依据方可执行。但问题是:到目前为止,我国除了已制定关于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规定外,包括食品在内的其他缺陷产品的管理办法仍不见踪影。由于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条文,运用法律强制企业召回缺陷产品的第二道消费安全防线就形同虚设了。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即使标准和法规二者的防护作用都失灵了,消费安全仍有第三道防线——企业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提倡社会责任,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更能使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提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可惜的是,在中国目前这个正在发育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社会诚信体系非常不健全,企业普遍比较短视,重短期利润的得失,而忽视品牌培育等战略性的投入,果冻行业也不例外。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三条防线的脆弱,不仅是中国消费者的不幸,对中国企业提高竞争力也不是什么好事。因此,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改变法律缺位、责任缺失的现状,不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符合中国企业的战略利益需要的。只有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对此有清醒认识,中国市场消费安全缺乏保障的病症才能得到根治。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果冻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