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输液费 当场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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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9: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昨日是全国“12358价格举报”宣传日,省、市、区物价局首次联合在成都市合江亭音乐广场开展了大规模的价格宣传活动。市物价局局长亲临现场接听举报电话并受理群众投诉。随后,省、市、区三级价格监督检查应急分队兵分数路,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 记者跟随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一组执法人员来到青羊区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该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而且向在该医院输液的
出击:执法人员直奔医院输液室 昨日上午10时30分,市民周先生手持青羊区第六人民医院的发票赶到宣传现场,向市物价局投诉了该医院的乱收费行为。周先生称,4月30日,他在该医院坐式输液两次,医院向他收取了82.11元的处置治疗费(输液费)。他随后咨询得知,其他医院的输液收费标准每次也就20元左右。接到投诉后,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当即赶往该医院进行调查。 上午11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该医院,并径直走进一楼输液室检查。从正在输液的患者提供的发票上,执法人员发现该医院向患者收取的处置治疗费(输液费)每次超过27元。 调查:最高超标收费近两倍 大约30分钟后,该院副院长石盛平闻讯赶来。他称,该医院未评上等级,对输液费究竟该收多少不是很清楚。执法人员当即向石盛平出示了《成都市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等相关价格政策,“未评上等级的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应在二乙医院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0%,你们医院的收费标准显然超出了政府规定的标准。”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二乙医院的门诊静脉输液费卧式应为16元/次,坐式输液为13元/次,每加一组液体可以加收1元;但从患者提供的发票来看,该医院收取的输液费严重超标。例如,在该医院坐着输液的袁女士每次输4组液体,医院却向其收取两次的输液费共56.32元,多收了26.92元。执法人员还发现,只有4个月大的小患者吴某在该医院接受小儿头皮静脉输液,输了3组液,医院收取了31.62元的输液费;而《通知》规定二乙医院的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每次为9元,按照下浮10%的标准,该医院向患者多收了21.52元,超出政府规定标准的两倍多。 处理:当场退还多收费用 看了《通知》后,该院副院长石盛平承认医院向患者多收了费用。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医院向患者退还多收的输液费,该医院当场向3名患者退还了多收的输液费99.32元。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医院未按有关规定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该医院是否有患者所反映的其他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也存在超标准的情况呢?执法人员昨日已收集了相关证据,将作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称,如果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医院还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将责令医院向患者退还多收的费用,并予以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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