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食品被要求冷链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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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09:27 新京报 | ||||||||
市工商局在全市商场超市推广此做法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今后,在北京各超市的肉类、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四类食品,必须保持运输、贮藏、销售等全程环节的“低温状态”,以防变质。昨天,市工商局在亚运村华堂商场召开强化食品“冷链”销售管理现场会,向全市商场、超市推广此做法。
据介绍,全程环节的“低温状态”是指易腐食品在运输、仓储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保持规定的低温环境,冷藏车车内温度达到-18℃,全程开机制冷,冷柜温度要控制在0℃-4℃。一旦有冷柜的冷藏温度超过标准要求,将立即停止使用,里面的食品也将撤架。 “目前北京有67家大型连锁超市,但来自北京肉类协会的统计,能达到‘冷链’销售标准的超市并不多,不足5%”,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曹中生介绍。 他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将考虑将“冷链”销售写进去。对没有实施食品“冷链”管理的商场、超市,将加大检查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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