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质奶粉终审被判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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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7:26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宋敏的上诉,维持初审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2003年7月,被告人宋敏以每袋7元的价格购进黑龙江省绥棱县乳制品厂生产的品名为“一心”二代新盖中盖婴儿高钙、补钙奶粉20件。加价后以每袋8.5元至9元的价格批发。先后有4名婴儿因食用被告人宋敏购进分销的该品牌奶粉而出现严重的营养不良症状。两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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