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也将持证上岗 配镜致伤将追究厂商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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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16:16 北京晚报 | |||||||||
市民再配眼镜时需要看清店内有无配镜许可证。今天上午,北京近50家眼镜生产厂商聚集在北京市名镜苑眼镜店学习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所有关人士说,眼镜生产企业将首次实施全国范围内认证工程。目前北京市一些眼镜店验光配镜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随着配镜认证的实施,今后不合格眼镜造成人身伤害,厂商都应该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据市质量监督所介绍,北京市目前有1000多家眼镜厂商和眼镜店有能力进行验光配镜,除了隐形眼镜外,包括太阳镜、护目镜等所有眼镜产品都将纳入发证范围。目前配镜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验光配镜设备精细程度达不到要求和验光人员无证上岗。北京市的眼镜生产认证预计在年底进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加工、生产和销售眼镜产品。 此外还规定,对于一些可以进行验光的医院,配镜时不得委托无证加工企业,否则将被追究一定责任。(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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