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洁:你到底归谁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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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17:43 东方网-文汇报 | |||||||||
“致癌”风波暴露牙膏监管归属问题—— -记者施嘉奇 驻京记者 陆静斐报道 本报讯 “致癌”风波这次将牙膏卷入,可至今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对此有明确的说法。记者昨天下午采访了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的回答是:“我们只负责食品和化妆品,牙膏不属于我们的管理范围。”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位专家也很犯愁,绕了半天说:“这个牙膏好像不属于化妆品,该找什么部门找谁还真说不上来。” 国家食监局信息分析处处长黄敏曾在化妆品行业协会工作多年,她对其中的关节作了说明:卫生部门无法对牙膏实施管理,因为牙膏并未列入化妆品管理。目前,仅有国家质监总局对牙膏的生产标准实施管理。而在国外许多国家,牙膏、漱口水等口腔用品则全部属于化妆品。含氟类的牙膏更是参照OTC(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我国对于化妆品的定义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皮、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尽管这一定义里提及口唇,却没有提到口腔粘膜。黄敏说:“直接接触口腔粘膜的牙膏,其危险性要比仅接触皮肤的用品更大。” 4月15日,英国一媒体称,研究部门指出化学物质三氯生能够和经氯消毒的水反应生成三氯甲烷(俗称“哥罗芳”)。如果吸入大量三氯甲烷,就会导致消沉、肝病,有些时候甚至导致癌症。但是所谓的大量到底多大,长期使用的后果到底怎样,则并无明确表述。 一般而言,对于食品安全等重要公众话题,在没有经过国家开展专项调研和认可之前,专家建议是不具备法律强制性的,任何人包括媒体也不应当使用恐慌性语言,以免造成企业压力、消费心理恐惧以及市场混乱。 只是现在由于牙膏界定上的不完善,人们一时间还找不到这个负主要责任、具有强制力和发布权威信息的政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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