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牡丹卡降至30.8元 一场官司打出收费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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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17:13 北京日报 | |||||||||
不久前一场官司的判决结果,最终成为了新的收费标准。今后补办一张牡丹交通卡只要30.80元,而不再是离谱的100元。尽管这次发改委批复的价格与官司结果惊人地一致,可发改委给出的说法却是与官司无涉。 北京市发改委昨天正式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今后本市驾驶员或者驾驶本市车的外地驾驶员,丢失或损坏牡丹交通卡都可到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补换
这个收费标准恰恰是今年二月份一起官司的判决结果。当时,北京市民喻先生因牡丹交通卡的补卡费,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告上法庭,质疑收费100元的合理性。后来宣武支行提交了牡丹交通卡制卡成本30.80元的证据,这一证据终为法院所接受。 不过,法院最后判定:牡丹交通卡系市交管局为管理本市机动车驾驶员与工行北京分行联合发行的集成电路卡,其补卡价格应按IC卡的工本费收取费用。换句话说,银行只能收取30.80元的成本费。 就在牡丹交通卡官司败诉后,工行方面马上表示:“1999年将牡丹交通卡补卡费确定为100元,是银行与北京交管局经过严格的成本核算而确定的,完全符合价格法的规定,当时也经过了银行主管部门的批准。至于法院参照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则是2001年出台的。”言外之意,100元补卡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嘴上虽这么说,银行也明白众怒难犯。 尽管发改委批复的价格与官司结果惊人地一致,可给出的说法却是与官司无涉。市发改委解释,这次定价是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原国家计委、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做出的。 (稿源:北京日报) (作者: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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