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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质疑银行信用卡年费 预收年费合法不合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10:0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曹喜为报道  昨天,郑先生到工商银行办理换卡业务,工作人员以卡有效期两年为由要一次收取两年的费用。郑先生对银行此做法提出质疑:“银行为什么要预收年费?而且一收就是两年?这是不是霸王条款?”工行北京分行对此表示,从信用卡业务开办起,就是一次预交两年年费。有关法律专家表示,银行一次性预收两年的年费合法不合理。银行:预收年费均不退还记者昨天走访工行北京分行、农行北京分行、建行北京分行了解到,三大行的信用卡收费标准相近———普通卡费为20元/年;金卡费为100元/年。信用卡
有效期牗一般为两年牘满后,银行会自动为客户续卡,并扣除年费。

  以国内的单币种卡为例,持有这三家信用卡的消费者,在开卡或换卡时,均需一次性预交两年的年费。另据了解,持卡人预交年费后,提前退卡,年费均不退还。

  唯一比较灵活的是中国银行。用户在办理信用卡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1年或者3年有效期的卡种,从而选择不同的交费期限。

  用户:年费为何不逐年收对郑先生提出“信用卡年费应该逐年收取,银行做法有霸王条款嫌疑”的疑问,三家银行客户服务中心人员都表示,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是总行制定的,有信用卡章程和规定可循,各分行只是执行。工行有关人士表示,总行有关信用卡的资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是经过人行和银监会批准的。而农行有关人士认为,银行在同消费者签订相关合同时,都会提醒对方看清条款。

  律师:用户选择权遭漠视记者咨询丘宝昌律师,丘律师认为,银行收取信用卡年费是合法且合理的。不过,对于银行一次性收取两年年费的行为,丘律师认为,合法但不合理。合法是因双方合同有约定,且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承认了条款并签字确认。不合理则表现为消费者的选择权遭漠视。

  相对三大行来说,中行逐年收取年费的做法,更为合理,双方受益都大。一方面,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银行可灵活调整资费标准。另一方面,消费者也有“货比三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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