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Ⅱ案被告申请不公开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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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3:3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榕 发自广州 记者昨天(13日)从江西消费者吕萍的诉讼律师王成文处获悉,该案被告之一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浩霖公司”)的律师已向法院提出四项申请,其中包括不公开审理此案。本案具体开庭时间目前未最后确定。
王成文律师向记者透露具体介绍了浩霖公司提出的四项申请,以及其作为原告方的回复意见,“第一个申请本案不公开审理,理由是开庭时他们会拿出相应核心配方,这涉及商业秘密,但法官会根据案情进展作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第二个申请是对吕萍伤势进行鉴定,这方面我们已回复法院,认为吕萍的损伤是短暂性的,经过治疗已好了,我方意见是不需要鉴定;第三个申请是对当时吕萍购买的产品进行证据保全,我方已答复法院,这个没问题;第四个申请是要求吕萍本人出庭,我们的答复是,吕萍作为原告,她有她的权利,是否出庭根据她的意愿和时间安排来定。” 对浩霖公司提出的四项申请,宝洁(中国)对外事务及发展部副总监裴逸群女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已进入司法程序,不对整个过程作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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