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逾期罚息利率上调 北京多数银行已开始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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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4:17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宋克刚)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3月17日起,人民银行在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同时,也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执行的罚息利率作出调整,由原来的按0.21‰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具体利率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 据悉,公积金贷款不在此规定范围之内。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地区,中行、招行和建行都选择上限利率,也就是罚息利率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0%,而民生银行则根据不同情况增加30%至50%不等。工行对于购买第1套房子的客户逾期罚息利率增30%,对于购买第2套个人住房或高档别墅增加40%,对于购买商用房的逾期罚息利率增加50%。农行目前的咨询电话显示其罚息利率还没有调整。 一位银行的人士表示,以往房贷的罚息都是按照统一的日罚息0.21‰来执行,如果按照加收50%来计算,则多数银行日罚息0.238‰。例如,申请50万元的10年期贷款,每月所缴本息5429元,其中本金为4167元,如果在当月指定还款日后的30天还款,按过去0.21‰的日利率算,罚息为4167×0.21‰×30=26.3元;如果按照现在0.238‰日利率算,罚息为4167×0.238‰×30=29.8元,比原先多缴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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