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用电尖峰时段电价将再上浮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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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19:06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新华社信息北京4月5日电 《市场报》消息,为确保今年夏季高峰用电安全,北京市将进一步扩大峰谷电价范围,尖峰时段电价将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再上浮10%。 今夏用电高峰期,市民可以像看天气预报一样从媒体上了解到每天的电力供应情况。北京市将启动电力5色预警;同时,将进一步调整峰谷电价,峰谷差由现在的平均3倍扩大到约4.5倍。
据北京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赵磊介绍,按照天气和负荷发展趋势预测,2005年夏季,北京地区最大负荷将达到1070万千瓦,初步预算北京地区电力供应缺口将达100万千瓦。 为鼓励错峰用电,今年北京市除农业用电、工业方面的化肥生产用电以及居民用电不实行峰谷电价外,其他均列入峰谷用电范围之内。峰谷价由现在的平均3倍扩大到4倍。同时,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10%,比谷电价将高出约4.5倍。 今年,北京市将继续实行高温轮休制度,在7月18日至8月14日期间,对约5800家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轮流安排为期一周的高温集中休假;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对约6000家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在高温休假以外的生产时间实施轮流周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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