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施行 以纯天然误导消费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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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1:18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日前正式施行。今后,凡是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如果再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随意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无污染”、“纯天然”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的,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市场调查中发现,不少食品只标“天然”打起了“擦边球”。大型超市里标着“天然”字样的食品随处可见,“天然榛蘑”、“天然银耳”、“天然椰汁”、“纯天然野生杏仁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有机食品种类目前包括粮食、蔬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有机食品实行统一的标志,包装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ORGAN-IC)的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食品。对于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产品,可以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字样;如果是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成分表中注明某种配料为“有机”字样。 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介绍,《办法》出台之前,我国对于有机食品认证没有国家标准。根据新《办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将分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这两个标志的图案基本一致,只是在颜色上有所区别,分别为绿色和土黄色。另据了解,与《办法》相配套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正在研究制定中,不久将陆续发布。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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