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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企业驻京办事机构 办理注册手续须到工商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2:1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于恒舟)外地企业在京设立办事处,应该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已办理登记手续的企业,也应该到工商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记者获悉,外地企业注册管理权已由市发改委转移到了市工商局。

  昨天,市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出通知,从3月18日起,外地内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全部由北京市工商机关办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负责此项工作。
同时,原在市发改委登记注册的外地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持有的《外地企业驻北京联络处(代表处)登记证》废止,设立驻京办事机构的原批准文件也自行失效。已在市发改委登记注册的外地企业须到北京市工商机关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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