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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Ⅱ案可能追加第五被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1:52 每日经济新闻

  业内认为此案可能影响宝洁今后的宣传策略,并促进化妆品推广手法规范

  张晓华 NBD上海报道

  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原定于4月1日开庭的SK-Ⅱ案,因为一些司法程序原因有可能推迟开庭。

  原告吕萍的诉讼代理人唐伟昨日对以上说法予以确认。唐伟还透露,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已把SK-II案作为一件“大案”审理,可能正在组织合议庭。

  与此同时,昨日宝洁集团公关秘书代表其公关总监裴逸群向本报发来一封“声明邮件”,表达对消费者的“诚意”:“我的确对消费者不与我公司直接联系、沟通表示不理解。但我不会向消费者提出任何质疑,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完全尊重消费者的决定。”

  唐伟对记者表示,因证据确凿,法院已同意追加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为被告的申请,但追加刘嘉玲为被告的申请还未获得法院答复。唐伟称,除SK-II经销商———江西凯美百货管理有限公司、SK-II的总经销———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SK-Ⅱ的进口申报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SK-Ⅱ产品代言人刘嘉玲等4个被告之外,他还想追加SK-Ⅱ的制造商———马克斯·发克斯(音译)股份公司或P&G股份公司为被告,且“极有可能当庭追加”。

  一位多家知名日化企业的顾问、化妆品业内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SK-II案的关键问题应该还是在广告宣传上,宝洁公司的不少广告都有打‘擦边球’之嫌,如以一些自己的实验数据做承诺。此次案件可能给宝洁一个教训,将影响宝洁公司所有品牌日后的广告语言和宣传手法。”他表示,此次事件也可能推动化妆品市场的推广行为,包括明星代言等进一步规范。

  此外,卫生部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委员刘玮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美国、欧洲等地对“化妆品包装必须明示成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国有关政府部分则正在着手对这一块进行立法规范。因此有关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还有可能推进化妆品行业立法。据了解,目前在中国,化妆品行业的最高法律是国务院颁布的《化妆品管理条例》,其中并没有规定化妆品必须标明其中所含的具体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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