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维修家电要索维修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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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9:58 红网-湖南日报 | |||||||||
湖南日报3月14日讯(实习生 李云楠 记者 易博文)“3·15”前夕,长沙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慎购保健品,并在维修家电时注意索取维修记录。 针对现在保健品市场出现种种虚假宣传、不少商家采用夸大保健品疗效、借助专家和患者名义作证明等手段蒙骗消费者的情况,长沙市工商部门在发布的消费警示中,特别提醒中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保健器材时一定要慎重。要注意分清保健品与药品的界限,保
针对不断上升的关于消费者购买大件电器时,商家不提供“三包”维修记录单和维修后不做维修记录,给消费者再次维修和换货带来不便的投诉,长沙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购买大件电器时应选择质量有保证的正规品牌和商家,并要求商家提供产品合格证、3C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三包”维修记录单。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时,要出示有关证件,并要做出开具维修记录单的承诺。对不履行该职责者,可拨打电话“12315”请工商部门帮助维权。此外,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维修两次不能正常使用可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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