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Ⅱ问题产品遭诉讼 宝洁公司未被列为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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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3:5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陈榕发自广州 王成文律师是状告SK-Ⅱ产品的江西消费者吕女士的诉讼代理人之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10日)从王成文处得知,他已确定将在诉讼中“把主攻方向放在‘欺诈’这个方面,即该产品广告中的虚假陈述”,同时把SK-Ⅱ产品经销企业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列为被告,而不是生产商宝洁公司。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王成文和之前媒体报道中涉及较多的唐伟均为吕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其中唐伟属于公民代理,而在江西添翼律师事物所工作的王成文则属律师代理,王成文主要负责诉讼中的法律事务。此前外界一直在询问宝洁公司是否收到法院通知,宝洁公司也一直回应说,并未收到。据王成文律师透露,原告方并没有把宝洁公司列为被告。他说:“原本我们是想把生产厂商也列为被告的,但因为包装上的中文不干胶上没有注明生产商是哪一个,而日文标签上出现了几个名字,我们也搞不清楚具体是哪个厂家生产的。所以我们现在只是把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据了解,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是该产品的经销商,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SK-Ⅱ产品专柜所在的商场。 对此,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部的张经理对记者说:“公司尚未从法院收到任何通知,SK-Ⅱ产品所有的事务统一由宝洁公司进行处理,我们不便作任何回应。”宝洁公司中国区公关经理冯佳路则表示:“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跟我们一起工作,如果它收到什么通知一定会告诉我们,因为我们每天都保持联系。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如果它收到通知,我们马上也会收到。”当被问及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具体出面处理情况是否仍会是宝洁公司时,冯佳路说:“这要等收到通知后才能决定。” 王成文向记者介绍说,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包括:返还购物款并对被告处以一倍赔偿,外加精神赔偿1000元,还有医疗费用和继续治疗的费用,并在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据悉,到目前为止,开庭时间虽尚未确定,但经办法官已经确定,是江西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民二庭的邓法官。 另据冯佳路透露,争议中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目前仍在柜台继续销售,“因为首先它是安全的,第二它是符合规定的,所以没必要把它撤下来。”但这款产品的宣传册子已经停用。冯佳路解释说:“因为法院和工商局调查的问题都集中在这个册子上,所以现在我们会暂时停用它,等到最终结果出来后我们会有相应举措。非常希望结果赶紧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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