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上午公布2004年12大消费侵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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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9:41 北京晚报 | |||||||||
本报中午消息(记者 杨滨)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对外公布2004年度十二大消费侵权案例,涉及虚假宣传、假冒商品、合同欺诈等工商监管的多个领域。 1、北京乾坤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乾坤医院虚构了一个“一家四口先后患上五种癌症并都在该医院得到治愈”的故事,编印了包括10个虚构病例的《癌症肝病防治手册》,还多处宣传已被禁止销售的“冰蟾”系列药物。丰台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2、北京贤达兴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北京贤达兴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吴女士装修过程中,故意用370元/延米的柳香石代替单价为450元/延米的蒙特利人造石。大兴工商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7000元。 3、徐丽然销售假冒“GREATWALL(长城)”牌(三星)长城干红葡萄酒案。丰台分局依法没收这批假冒干红,对其罚款11万元。 4、北京惠鑫普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以次充好商品案。该公司将两台PB8125型号“明基BENQ”品牌投影机通过更换型号标签的方法,改装成PB8235型号投影机进行销售。海淀工商分局没收违法销售的投影机两台,对其罚款1.3万元。 5、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的“喜达克”香菇营养液,改名为“喜达康”香菇菌丝体营养液进行生产并销售,同时进行虚假宣传。丰台工商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6、古夷苏木冒充花梨木案。北京市嘉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朝阳工商分局处以2000元罚款。 7、北京桂花鸭食品有限公司促销员改换标签日期案。东城分局对其罚款2.95万元。 8、北京恒久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虚假宣传案。该分公司利用在居委会或社区为中老年人举办预防保健讲座的机会,推销其代理的“唐 康”胶囊,夸大其保健品具有药物治疗作用。崇文工商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9、北京鑫亿达北方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假冒商品案。海淀工商分局没收侵犯第3082993号(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三星光盘驱动器包装盒18350个,罚款20万元。 10、家政服务安全隐患案。北京某家政服务中心为客户边先生家提供的月嫂是肺结核病患者,且近3年都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给母婴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隐患。经调解,该中心一次性赔偿服务费、补偿费及相关费用共计6000元。 11、房地产合同违约拒赔付,引发群体投诉。消费者王某等12户居民先后从怀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但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入住。经怀柔消协调解,经营者赔偿违约金共22437元。 12、汽车质量难保障,消费维权路漫长。消费者殷某2001年9月购买某品牌轿车,一年后发动机出现异响。厂家为其更换一台发动机,并承诺延长一年保修期。2003年11月,该车发动机再次出现同等故障,消费者找到厂家,却被告知已过保修期。经市消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一台,并赔偿损失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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