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种子公司售假种子赔农民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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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5: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 汤新颖 通讯员 陈子生 何建安) 广州市消委会昨日向社会公布了近期受理的一批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日常消费要增强维权意识。 前不久,广州市消委会接到云南省呈贡县80名农户的投诉,反映购买了当地某种子经营部从广州某种子公司购进的蔬菜种子。下种后种出来的蔬菜有严重质量问题,根本不能上市销售,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经当地种子鉴定机构鉴定,当地某经营部从广州某种子公司购
广州市消委会就此案例提醒农村消费者,虽然种子属于生产资料而非生活消费品,但为保护农民的利益,《消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因此农民朋友购买农资遇到侵权事件可向当地消委会反映。 市民李先生近日投诉称,他侄子李木平日前在家里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因煤气中毒死亡,要求生产该热水器的中山市丰×某燃具电器厂赔偿丧葬费、赔偿金等12万元。据称,去年李木平在白云区一家家电批发商场买了一台中山市丰×某燃具电器厂生产的“三×”牌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价格165元。今年2月20日,在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窒息死亡。经法医鉴定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市消委会调查发现,李木平使用的燃气热水器是国家从2000年5月1日起已禁止销售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据投诉人李某反映,买热水器后他们联系商场安装,商场叫他自己安装就可以了。李木平将其安装在浴室内,且未安装排气扇。由于与事故有关的热水器生产厂已破产,而经销该热水器的商场因城建用地已被清拆,未知迁往何处,因此此事仍在调查之中。 去年,市消委会接到的对广东万里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诉多达758宗!王某看到该公司广告称,25岁以下青少年使用增高垫一个疗程后可增高5~10厘米,临床报告鉴定凡垫用该产品在一年内平均可增高5~10厘米。王某花1080元买了6套增高垫,使用8个月后未见增高1厘米。后来促销人员辩称每个人增高潜力不一样,让他再换6套加强型的,保证使用后见效。但王某使用了近两年始终未见效,找专卖店退货,却发现已人去楼空。 市消委会表示,根据《广告法》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能的断言或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万里健的广告已明显违法,消费者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并可请求行政部门惩处违章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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