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含有苏丹红食品检验监管的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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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0:39 新浪财经 | |||||||||
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特别是原产于欧盟的食品开展苏丹红(一号)项目检测,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禁止进口。 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对近期已进口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或原料进行清查。属生产领域的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清查;属流通领域的与工商部门联合清查。发现上述名单中的食品立即按规定处理。
三、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管,对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督抽查检测,严把厂门,禁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四、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食品要进行苏丹红(一号)检测,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不准出口。同时要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过程监督管理,禁止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使用苏丹红。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可能受影响的产品中英文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www.aqsiq.gov.cn,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查阅,发现有可能受污染的产品,请与当地的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或工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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