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局发布通知 取消10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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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7:4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叶加 发自北京 北京市取消10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5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布取消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即日起实行。 这些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机动车年检手续费、交通事故处理费、外地来京人员做工
“此次取消的主要是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人大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收费。”北京市财政局综合管理处的龚健介绍说,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从去年6月份开始,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北京拟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早上交给国务院的是110多项,后来经过两次调整,最后规定了106项。 通知强调,以上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收费取消后,各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到财政、价格管理部门办理票据变更、核销工作,及时调整收费公示内容。 然而记者昨天(17日)在北京朝政汽车检测厂看到,机动车年检手续费仍在收取。 机动车年检手续费为物价局统一规定的7元钱,取消之后,市民在验车时仍然可以拿到带“检”字的标识,但不再交纳相关费用。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新闻中心负责人宋泽宇表示,他们并没有得到关于取消年检费的内部条文。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窦英认为,通知刚刚下发,各部门正在部署实施中,很快就会全面履行。 对于取消10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会造成财政减收的担心,窦英说,“去年北京市财政收入744.5亿元人民币,取消10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市财政根本产生不了什么影响。” 窦英介绍说,财政体制一直是按照统收统支原则执行,通知的出台也不会对相关部门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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