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物价管理部门提醒 节前购物警惕价格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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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 15: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月30日电 (王栋)春节前,正是市场销售旺季,天津物价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警惕三种价格陷阱。 首先是低价作招牌,实际卖高价。商家举办节日促销和店庆实行优惠、让利酬宾销售商品等活动,虽然打出的最低价、批发价、甩卖价等十分诱人,但实际上有些商品价格比正常价格还高,有的虽然是打五折、打八折,但实际上具体到一种商品可能根本没有其宣传的
其次是标价上使用雕虫小技,误导消费者,如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进行标价。有些商家卖商品,价格是16元8角,但把16写得特别大,把8写得特别小,这是文字形式;利用图片引诱消费者搞价格欺诈多发生在旅游行业,有的旅行社拍了许多照片,实际上消费者只能到达旅行社所标图片上的几个景点;标明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实际上却无任何依据、无从比较。 第三种是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但却不如实标明馈赠商品品名。在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时,商家往往说是买一赠一、买二赠一,这样说法是不规范的。比如说买电视买一赠一,商家要送一,就应该送电视,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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