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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汽车必须安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9: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省人大代表建议有回音

  本报讯 (记者 张瑾 朱玲 实习生 张英)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上,人大代表马龙宝建议“从速展开对天然气汽车压缩气瓶的检测”,经本报报道后,立即引起了我市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制定出了整改措施。从今年3月份起,2004年以前投入营运的天然气汽车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检验,将不得启用天然气装置。

  我市目前有公交车4400辆,其中天然气单制车167辆,双燃料公交车1824辆,日用气量15万立方米;全市出租汽车10463辆,其中双燃料车9708辆,日用气量30万立方米。

  -检验期限

  目前,市发改委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元月底前,全市将开展一次

天然气汽车普查工作,建立我市天然气
汽车安全
监管基础资料。凡安装压缩天然气气瓶达3年、钢瓶2年的车辆必须在一季度前到西安北方压力容器检测中心进行气瓶检验;从二季度起,车用压力容器达到检验期而没有进行检验的天然气汽车,公安部门将不受理年审,压缩天然气站不得加气。

  2004年以前投入营运的天然气汽车,压缩天然气气瓶没有达到检验期限的,必须在2月底前,在西安二环天然气动力汽车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压力容器检验中心进行燃气系统安全检测,更换相关易损密封件。从3月份起,没有进行安全检验的车辆不得启用天然气装置,加气站不得加气。

  -收费标准

  从今年起天然气汽车纳入车辆年度检验,没有进行安全检测的天然气汽车不能通过年审;压缩天然气气瓶达到检验年限的车辆必须有检验单位签发的合格证,才能进行年审;已进行燃气系统安全检测的车辆年审时不再检验。同时,初步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待报物价局审批),具体为,燃气系统安检收费:轿车20元、大中型车40元;压缩天然气气瓶拆装和检验收费:拆装收费30元,检验收费50升以下每个150元,50升至90升每个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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