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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消费者二度进京告雀巢 指责包装侵犯知情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5:20 北京娱乐信报

  雀巢包装没有明确标识全部配方,被指侵犯知情权

  信报讯 (记者 彭信琼) 河南消费者孙先生起诉双城雀巢和北京超市发奶粉侵权案,被海淀法院驳回后,记者昨天获悉,孙先生第二次来京,再次向海淀法院递交了诉状。

  孙先生说,上次他以儿子的名义状告雀巢被驳回。“在哪里跌倒从哪里趴起来。”他
说自己此次专程来北京,就是要“亲自出马在北京第二次告雀巢”。海淀法院立案庭法官已收下了他再一次送交的立案材料,他还交纳了50元立案费。此次他递交海淀法院的诉讼材料,是对第一次起诉书内容的修改,把原来的20项诉讼请求“压缩”到了6项。

  孙先生此次炮轰雀巢的主要问题是侵犯知情权。孙先生说:“雀巢在包装上没有明确标识全部配方,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也让消费者失去了知情权。同时,产品的配方混乱,大人和小孩吃的奶粉的配方不分明”。据悉,法院受理孙先生的起诉后,经过7天的审查期后,会决定是否立案。

  “我上次的诉讼证据有许多是从网上下载的材料,这次我从河南质监局拿到了第一手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可证明雀巢在标识上不符合规定。”孙先生说,他是7月5日来到北京的。来京的第一天,他曾到海淀工商分局递交举报信,举报雀巢奶粉存在的“质量问题”,但工商部门以孙先生的举报没有事实证据为由,让他去找质监部门进行鉴定。

  随后,孙先生又去了国家质检总局举报雀巢公司侵权。国家质总局的工作人员要他把材料放在传达室。孙先生说:“把信交给传达室后,我手里留不下证据。”于是他通过挂号信的方式,把举报材料邮寄到了国家质检总局。

  新闻回放

  孙先生是洛阳食品工业研究所研究室原主任。去年,孙先生曾在河南3次状告雀巢,前两次没有被法院立案。第3次立案后,由于又被雀巢反诉,法院驳回了双方的起诉。

  之后,孙先生今年6月以在北京读大学的儿子为原告,再次向海淀法院提交诉状。孙先生在诉讼中认为,雀巢公司在美国和欧洲销售的婴儿奶粉不含植物油,而在中国销售的“能多健”人造奶粉中,却用植物油替代乳油,生产婴儿奶粉实施了双重标准。”6月16日,海淀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此案不予立案。孙先生当即表示,他将收集新的证据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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