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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制假又出五种阴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9:00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张隆) 去年以来,“问题奶粉”事件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6月29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向全省通报了乳品行业中存在的五种制假新动向。质监部门表示,将对奶粉生产加工环节中,不添加婴儿成长发育所需微量元素、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未获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产,坚决遏制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造假行为。同时,省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发现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质量问题后,应及时向各地12365热线投诉。

  乳品行业五种制假新动向

  一是用动物毛皮经盐酸水解的动物蛋白掺入淀粉等碳水化合物,冒充奶粉。二是用猪油代替亚油酸,掺入牛油增加婴儿奶粉味觉,或与乳清粉等混合,加工“人造鲜奶”。三是标实严重不符,将同一配方生产的普通奶粉、中老年奶粉、学生奶粉等经过包装标识的乔装打扮冒充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四是含乳饮料标识中故意放大“乳”、“奶”等字体,而将“饮料”缩小,欺骗消费者。五是被查处取缔的企业,以更换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名称等方式,重新注册新企业,由原制假者幕后操纵继续造假。对这些制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严打无营养奶粉生产行为

  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重点监管既不具备“湿法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基本设备,当地也无鲜奶来源,又不具备“干法(干混)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主要设备的奶粉生产企业。严厉打击生产加工环节中根本不添加婴儿成长发育所需的微量元素、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等违法行为。

  无生产许可证一律停产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凡发现未获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追查产品不合格根源,属故意制假的,报请当地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

  各种奶粉须符合所明示标准

  凡发现企业生产的普通奶粉和特殊营养配方奶粉的质量不符合所明示采用标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追查奶粉质量不符合明示标准的根源,属偷工减料的,按掺杂使假论处,向社会公告。加强对“干法(干混)”工艺生产普通奶粉和特殊营养配方奶粉企业的突击检查,严防这些企业隐蔽掺杂使假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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