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1992年实为1998年以后生产;北京工商部门称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1998年才投入生产,但酒瓶上标注1992年的年份。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昨天揭露,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嘉裕长城”牌葡萄酒用同样的原料调配,却标注名不副实的不同年份上市。
北京工商部门对此表示,此行为属于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将对该公司展开调查。
加工商:原料酒调配成不同年份酒
《每周质量报告》记者分别从市场上选取5种品牌的年份酒,盖住商标后,分别送到权威部门请专家品评,结果发现3瓶标注年份分别为1992、1998和1999的“嘉裕长城”牌葡萄酒总体质量非常接近,从外观的颜色、香气和果香味,以及口感、味道都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采访生产厂家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万军时,得知所有嘉裕长城系列葡萄酒都是1998年才开始生产并投入市场的。至于1998年以前的年份酒,公司解释称是到其他地方收购的当年的葡萄酒,不同年份酒口感相似则是由于技术人员调配的结果。
在嘉裕长城委托加工的一家企业———河北秦皇岛市洪胜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唱洪胜说,厂子是2001年建的,根本不可能有2001年以前的年份酒。嘉裕长城标注为不同年份的葡萄酒,实际上就是用2001年生产的高档和一般的两种原料酒相互调配出来的。
唱洪胜说,他们每年要为嘉裕生产100多吨,该酒在广东、浙江、江西、湖南销量不错,很受消费者欢迎。但央视记者发现其旺销背后的原因是,嘉裕长城利用消费者对长城商标的认知度。实际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一直没有批准注册“嘉裕长城”商标。嘉裕、嘉裕庄园这两个很少使用的商标才是北京嘉裕东方公司的合法注册商标。中粮集团以商标侵权曾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嘉裕东方公司承担侵权法律责任,赔偿中粮集团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工商:暂时不会要求下架
记者昨天未能联系上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昨天下午,记者走访、致电京城的家乐福马连道店、京客隆、新世界、世纪联华等大中型超市,但都没有找到嘉裕长城葡萄酒,售货员都表示“没卖过这种酒”。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葡萄酒年份标注不实不属于质量问题,所以暂不会要求下架。但嘉裕长城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以及商标侵权,已经责成西城工商分局今天前往该公司进行检查、核实,一旦情况属实,将立案调查。截至发稿,记者从西城工商分局获悉,他们已经在查询该公司的相关资料。
专家:葡萄酒并非年份越久越好
中国农业大学葡萄酒科技中心副教授李景明介绍,葡萄酒的质量好坏和生产的年份早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和葡萄原料的好坏有关。并不是葡萄酒年份越久越好,葡萄酒的生产更多地依赖于当年的葡萄质量。只有用当年的葡萄榨取的葡萄汁为原料,生产出来的葡萄酒才能标注为当年的年份葡萄酒,而且,由于不同年份的葡萄质量良莠不齐,所以不同年份的酒质量也千差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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