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饮食业只报工资不报奖金以福利形式支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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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1:37 南方日报 | |||||||||
穗饮食业从业人员偷漏税严重 只报工资不报奖金以福利形式支工资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苏凯生)近期,广州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对辖区内几间影响较大的饮食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其总经理、大厨师等高收入人士不如实申报收入,未按
据业内人士称,现在饮食行业聘用的总经理和厨师等的工资薪金均超过了每月万元的水平,而第五稽查局查处的几户企业当中,他们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仅为每人2000元左右而已,隐瞒了实际收入将近八成,偷逃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普遍。 据了解,市地税局近期查处的案件显示,饮食行业高收入群体主要是通过隐瞒收入,只报工资不报奖金、虚列人员支取工资或以福利形式支取工资等手段,将应报税的收入缩减到与广州市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金额相持平或稍高,以达到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目的。据统计,第五稽查局近期仅检查了6家饮食企业,查补的偷漏税达460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接近140万元。 市地税局表示今后要把重点纳税人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定期对重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提醒各纳税人,按照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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