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获刑8年 被罚8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杨京瑞 实习生 张盈)将250箱假冒的五粮液酒销售给别人并进入超市,牟取赃款10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唐玉启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2003年11月间,被告人唐玉启在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将250箱(共计3000瓶)假冒的五粮液酒销售给于某,后于某又将假五粮液酒销售给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唐玉启从于某处收取货款人民币100万元。
北京旺市百利商业有限公司在所属超市销售假酒过程中,被质量监督部门查获,起获的2757瓶假五粮液酒已被监督部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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