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殷正明 徐斌忠 实习生 钱江
为消费者诟病的开瓶费再起纷争,中国烹饪协会近日明确表示,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这一表态被看作是在为饭店收取开瓶费的做法“撑腰”,立即引来一片质疑声。上海餐饮业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晨报记者,饭店如果允许自带酒水,就不应收取开瓶等费用。另据了解,中消协去年就曾把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
列为餐饮业的霸王条款。
记者调查
自带酒水均收费标准各不同
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似乎已成了不少饭店不成文的“规矩”。昨日,记者以订餐者的身份电话咨询了沪上十几家饭店,发现不少饭店对自带酒水都收取开瓶费,但收费的标准五花八门。在记者咨询的饭店中,多数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当记者以种种理由执意要求自带酒水时,便被告之,“一定要自带酒水的话,是要收开瓶费的”。显然,饭店是把收取高额开瓶费,作为阻拦自带酒水进门的一种手段。
某知名老饭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自带酒水,饭店将收取消费金额30%的开瓶费。假设一顿饭3000元,即便你自带了一瓶啤酒,也要收你900元的开瓶费。有一家饭店的开瓶费则依照不同的酒水区别对待,只允许自带洋酒,每瓶酒的开瓶费为250元。还有一家饭店的规定更特别,“若就餐人数达到5人以上或餐饮消费达到1500元以上,则开瓶费可适当减免”。
沪餐饮业协会
收取开瓶费没道理
中国烹饪协会认为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其中一个理由是,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成本必然要按照一定原则分摊到消费者的消费实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均享受了这些服务。对此,上海餐饮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认为,餐饮企业提供的服务是一个整体,不应分割成不同的部分再摊到菜肴和酒水上分别计费。
据了解,2003年6月上海餐饮业行业协会和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一起发布了《上海市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的办法(2003第15号)》(以下称《办法》)规定“餐饮企业应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等营业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告示”。不过《办法》其中第八条也规定,“餐饮企业同意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的,不得收取开瓶等费用”。
业内人士
收开瓶费意在获利
业内人士透露,饭店收开瓶费其实是手段,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才是饭店的真正目的。一家饭店老板透露,饭店靠酒水价“翻跟斗”赚大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尽管酒水销售额一般只占饭店营业总额的三成左右,但利润却占全部利润的一半以上。普通酒水在商场是“平民”,一进饭店就“猛涨身价”。市场价90多元的某品牌低度白酒,在一些饭店里开价188元。市场价每瓶30多元的干红葡萄酒,在高档饭店里最高要卖到近200元。如果饭店里酒水定价合理,消费者就不会有兴趣自带酒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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