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论坛:消费者参与定价好

2001年08月13日 13:25  人民网-市场报 

  李红军

  据媒体报道,国家计委日前颁布第10号令,宣布我国正式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水、电、煤、电信、铁路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的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的价格在制定和调整时必须召开听证会,必须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各方论证其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才能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价格决策民主化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最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我国价格决策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为了将价格定得合理有效,让老百姓乐于接受,相继采取了“价格听证”的做法,商品和服务价格提价前广泛征求各界尤其是消费者的意见,较好地体现了价格听证群众参与这一点。然而,有些行业却做不到这一点,他们随意制定和调整价格,不管群众接受与否,不管价格是否合理,一纸“红头文件”便开始执行,搞得民怨四起,令人叫苦不迭。消费者虽有怨言,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地干生气。

  一些垄断行业随意提价和变相涨价,说穿了是部门利益在作怪,他们想的不是广大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而是一味考虑自己的本部门利益,“价格调整”的背后是肥了某些行业,但坑苦的却是消费者。这种“强制消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

  而让消费者参与定价好处甚多。首先这样做打破了行业垄断的壁垒,一些垄断行业的价格再也不能“信口开河”乱“定”一气了;其次,这样做较好地体现了价格民主,行业价格是多少,让消费者参与其中,体现的是广大群众的意愿,只有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价格,大家才会乐意接受;三是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体系的完善,让消费者参与价格制定,大家考虑的是社会价格整体,而不是某些垄断行业。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是随心所欲的“涨价经济”,垄断行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不能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成为“独立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让消费者参与定价,顺乎民心,合乎民意,代表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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