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拼客经营有说法

2001年06月18日 16:04  大连日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董志斌)出租车拼客经营该不该?昨日,作为出租车管理部门之一的市交通局表明了观点:尽管出租车拼客经营从事长途客运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现阶段这种经营方式在法规上并不允许。

  据市交通局运管处负责人介绍,出租车拼客从事长途客运之所以有市场需求,除了舒适、快捷之外,是因为它的价格低。但是,按照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出租车必须使用计价器,按所驶里程和时间收费。黑石礁至旅顺全程为36公里,按计价器收费近70元。而拼客的出租车只收40元,全部违价。虽然没有高价宰客,但这种低价竞争扰乱了正常的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据了解,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的出租车,非法设立固定站点,沿固定线路运营,实际上已经演变成长途客车,超越了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严重冲击了长途班车客运,侵害了长途班车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经济不排斥竞争,但竞争要有序,要合法,像拼客经营的出租车采取低价揽客、雇人喊客等方式都是现行法规所不允许的。

  早在1999年8月,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就发出了《关于禁止出租汽车固定线路违法从事长途班车客运的通告》,明确规定,“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广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旅客集散地,雇人喊客、低价揽客、非法设立固定站点暗中组客、并客合乘等以固定线路专门从事长途班车客运的超范围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按照通告中的有关规定,市交通局近几年始终也没有放松对拼客从事长途客运的出租车的查处,但是屡禁不止。分析其原因,还在于市场有一定的需求,而线路客车恰恰难满足一部分市民对长途客运所提出的舒适、快捷的要求。这也给运管部门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在“堵”的同时,如何去“疏”?如何满足乘客舒适、快捷的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我省制定的长途客运价格中就有轿车的运价,每公里为040元至050元,可时至今日,我市为何在长途客车中始终不见轿车的身影呢?据说是怕价格高而无人问津,但不去尝试培育这一市场怎能轻易下这个结论呢?看来,彻底要解决出租车拼客从事长途客运的难题要走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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