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苏省版权局获悉,对酒店等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收费,在我省已提上日程。6月13日,该局版权处陆幸生处长已赶赴北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商讨在南京开设背景音乐版权费代理的事宜。
据省版权局有关专家介绍,酒店、商场播放音乐,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一点在国外由来已久,其道理就像不经授权而随便使用别人“肖像”,是侵害别人肖像权一样简单。把别人的作品“免费”用于商业用途,实际上侵害了作者的版权利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屈景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199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所有营业性场所,包括酒店、餐厅、商场和歌舞厅等,播放音乐都需要付费的,但音乐付费真正突破还在今年,北京的酒店在这方面率先作出了表率。
据介绍,酒店并不是每支曲子都要交费,每年只交一次,具体的数目将由版权局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在上海、四川、陕西等地设立了10个办事处。这两天,协会将会派人到南京考察,初步打算先把宾馆、商场、电视台等利用音乐赢利的单位纳入收费范围,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孔小平 刘维扬 李程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