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受损 究竟该怎样索赔?

2001年06月04日 14:34  当代生活报 

  生活报实习生唐国武报道 家住南宁市中华路的王女士,3天前在一商场花215元买了一双凉鞋,曾换了一次,但质量仍有问题,且此种样式只有两双,便想退货。而该商场以换过和超过3天内为由拒绝。那么,消费受损,究竟该怎样索赔?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受害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在索赔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第一,索赔凭证。受害者不论投诉还是起诉,都应该提供与商品要素相符的购物发票、商品说明书、广告承诺、质量检验单等证据。

  发票上记载了销售者或生产者,购物时间、价格等,是执法部门裁定赔偿的重要依据。

  商品说明书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因为那上面记载着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重要内容。

  如果是受虚假广告误导而受损,则有关广告也成为重要证据。

  第二,索赔对象。《消法》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索赔;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营业执照持有人索赔;从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的,可以向销售者或展销会主办者和柜台出租者索赔;若受虚假广告误导而受损,可以向商品经营者及广告经营业主索赔。一般的发票都会详细记载销售者、生产者的名称。

  第三,索赔时限。国家有关部委办局规定,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日以内要求修理或换货。《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起诉伤害索赔案件的时效为1年;财物受损行使索赔权的时效为2年。一般发票都会记载购物的时间。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广州公务员去年人均工资和补助达17.51万
  • 体育李娜小组赛三连胜 首进WTA总决赛四强
  • 娱乐张曼玉疑整容回春脸变紧 乐当包租婆
  • 财经葛兰素史克行贿案后很多医生不敢开药
  • 科技三星陷维修危机:字库门后销售待考
  • 博客马未都:大黄鸭之父身材够棒
  • 读书张玉凤究竟守住了毛泽东晚年多少秘密
  • 教育90后大学生高学历环卫工每晚敷面膜(图)
  • 张明:上海自贸区热的冷思考
  • 王吉舟:新快报大败局
  • 端宏斌:如何才能不被经济学家骗
  • 尹中立:从京七条看房地产调控新思路
  • 陈季冰:谁是美国最大的债主
  • 章玉贵:中国下个黄金十年的改革依托
  • 谢百三:七万低价房会调低全国房价吗
  • 林采宜:监管创新是自贸区成功的保障
  • 周彦武:这次钱荒央行不会再放水
  • 马光远:北京低价自住房恐成腐败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