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受骗后维权途径: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2001年06月01日 15:51  中国质量报 

  消费者在发现上当后,可以选取以下途径维护权利:

  ① 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请求查处虚假广告,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② 广告只是经营手段之一,最终双方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合作关系。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以合同违约、违法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③ 如果消费者感觉产品经营者是赚一把就走,譬如收钱后不久人去楼空,其目的并不在于推广技术或提供服务,可以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立案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志明)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广州公务员去年人均工资和补助达17.51万
  • 体育李娜小组赛三连胜 首进WTA总决赛四强
  • 娱乐张曼玉疑整容回春脸变紧 乐当包租婆
  • 财经葛兰素史克行贿案后很多医生不敢开药
  • 科技三星陷维修危机:字库门后销售待考
  • 博客马未都:大黄鸭之父身材够棒
  • 读书张玉凤究竟守住了毛泽东晚年多少秘密
  • 教育90后大学生高学历环卫工每晚敷面膜(图)
  • 张明:上海自贸区热的冷思考
  • 王吉舟:新快报大败局
  • 端宏斌:如何才能不被经济学家骗
  • 尹中立:从京七条看房地产调控新思路
  • 陈季冰:谁是美国最大的债主
  • 章玉贵:中国下个黄金十年的改革依托
  • 谢百三:七万低价房会调低全国房价吗
  • 林采宜:监管创新是自贸区成功的保障
  • 周彦武:这次钱荒央行不会再放水
  • 马光远:北京低价自住房恐成腐败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