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松阳县农业局对因使用劣质硼砂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农户进行理赔,到5月30日,已有20个村的212户农户获总额7万元的赔款。
3月28日,该县农业局接到农民投诉,反映辽宁省宽甸县永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晶牌硼砂有严重质量问题,使用后造成油菜、蚕豆结果率低且果不实。之后,又有许多农户反映类似情况。为此,该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明2月至3月间,该县有7家农资经营户分别向龙游某公司购进永晶牌硼砂共计9000公斤,到案发时已销售2702.5公斤。执法人员对未销售的硼砂进行了就地封存,并分别抽取7个样品送丽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其有效成分含量大大低于产品包装袋上标明的标准含量,属劣质硼砂。
针对这一情况,该局派出执法人员和农技干部近百人次,前后用了近两个月时间,对投诉农户进行逐村、逐户、逐个田块实地调查,查清西屏、古市两镇和叶村、赤寿两乡27个村302户农户使用了该硼砂,造成450亩油菜、蚕豆不同程度减产,严重的减产达80%以上,甚至绝收,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该局依据执法程序对经销户作出处罚并承担赔偿农民直接损失的责任的决定。现在,违章农资经营户已分别承担了相应的赔偿款,理赔工作近日就可结束。(县报道组 杨卫中)